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特材部分第46次(109年9月)會議紀錄
瀏覽次數:5194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 特材部分第46次(109年9月)會議紀錄 (摘錄有關漏斗胸矯正骨板固定器,完整記錄請參酌附檔)
時 間:109年9月17日(星期四)上午9時30分
地 點: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9樓第1會議室
主 席:林教授啟禎
紀錄:王碧雪
第9案:有關宸田企業有限公司建議調整健保給付特材「"宸田"漏斗胸矯正 版系統-(含矯正板+固定器)」之支付點數及修訂給付規定(D203-3)案, 提請討論。
決議:
一、 本案特材為臨床必要、不可替代之特材,同意固定器納入健保給付, 矯正板維持原支付點數30,144點。現行30,144點為矯正板之支付點數, 而未給付固定器,爰固定器支付點數以國際價格中位數9,424點暫予 支付。
二、 給付規定:為符合臨床使用情形,同意給付規定第2點「每次限使用 1組為原則,如當次須使用大於1組者,須事前審查」,修正為「每次 限使用一支矯正板及一個固定器為原則,如超過者,須事前審查」。 (詳附件10)
三、 預估年使用量:修訂上開給付規定內容不會影響使用量。
生效日:健保署近期內將正式函文各醫療院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