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積分認定
中華民國107年10月27日第一屆第二次理監事會議通過
(一) 參加台灣胸腔外科醫學會年會,
每次積分60分
(二) 參加台灣外科醫學會年會,
每次積分30分
(三) 參加台灣胸腔外科醫學會冬季會,
- 會議天數:一天半,每次積分60分
- 會議天數:一天,每次積分30分
(四) 參加國外胸腔外科醫學會及相關醫學會,
每次積分30分
(五) 於國內外胸腔外科醫學會發表論文演講(或海報),
每次積分30分
(六) 於本會認可之國內外醫學雜誌發表有關胸腔外科論文者,
- 每次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積分30分
- 每次第二作者積分15分
- 每次第三作者積分5分
(七) 於本會承認國內醫學會年會與研討會,將授與相當之積分。
- (1) 本會主辦之研討會:20分
- (2) 非本會全國性之學會年會:10分
- (3) 非本會主辦之研討會:
地區性跟全國性:每4小時 2.0分
若為國際研討會(須有國外講師)或本會及相關學會(STCVS 南區心臟血管暨循環協會、TSOC 中華民國心臟學會、TSVS 台灣血管外科學會等)協辦者,分數每1小時1分
(八) 出國進修者。
- 每一個月積分10分
(需提出與胸腔外科有關之進修證明),
各學會及醫療相關單位申請教育積分流程
需備妥:
- 正式來函(內容需有研討會開始至結束時間、名稱、地點、聯絡資訊)。
- 研討會議程表。
- 研討會之演講者簡介及摘要,若講者數位,請提供至少三位的資料。
- 回郵信封。
- 上列1-3項除郵寄正本至本會,亦須mail至本會電子信箱:tsts20171128@gmail.com
- 審核通過後請劃撥審查費$1,000元至學會帳戶(帳戶資訊如下):
(1) 劃撥帳號:50411979
(2) 戶名:台灣胸腔外科醫學會趙盈凱
(3) 備註:請務必註明 (1)繳款事由、(2)欲開立之收據抬頭、(3)收據寄送地址
※ 需於研討會日期前2週內申請,逾期不候。
※ 研討會結束後二個禮拜內請將會員簽名單寄回本會,以利登入會員教育積分。
台灣胸腔外科醫學會機械手臂輔助系統繼續教育積分認定標準
本會主辦之機械手臂輔助系統研討會或課程(含視訊會議):
非本會主辦之機械手臂輔助系統研討會或課程(含視訊會議):
主辦單位正式來函(內容需有研討會開始至結束時間、名稱、地點、聯絡資訊),經本會審核認定核可後,地區性跟全國性研討會:繼續教育積分數每4小時 2.0分。
- 國際研討會(須有國外講師)與本會聯合舉辦者,繼續教育積分數每1小時1分。
- 如機械手臂輔助系統研討會或課程(含視訊會議)時間超過4小時者,至多給予繼續教育積分數4分。
非本會主辦之機械手臂輔助系統研討會或課程(含視訊會議):
主辦單位正式來函(內容需有研討會開始至結束時間、名稱、地點、聯絡資訊),經本會審核認定核可後,地區性跟全國性研討會:繼續教育積分數每4小時 2.0分。